会东县住建局(会东县人防办)会东官方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和古村落保护、名胜古迹的方针政策、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建立本县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职责。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
四、贯彻实施国家及省州住房保障相关方针政策,负责安居工程建设;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乡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和房屋管理职责。
五、主管会东全县建筑业,综合管理和指导会东全县的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责。
六、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的职责。
七、承担会东城镇建设管理的职责。贯彻执行城镇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城镇供排水、节水,燃气、污水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指导城镇防汛排涝和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八、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职责。
九、承担会东人民防空工作的职责。
十、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职责。
十一、制定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本系统的信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办省、州、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三、承办会东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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