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县财政局内设机构


会东县财政局内设机构

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单位地址:会东县三鑫路南段108号

联系电话:0834-5422673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安全及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新闻宣传、交办转办、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和信访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政策研究和史志编纂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等工作。指导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离退休人员工作科。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领导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群团工作。

(二)预算股

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县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汇总年度全县部门预算。

负责全县财政收入的测算、计划的下达、协调会同税务部门和金库开展财政收入的征缴入库工作。

(三)国库股

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贯彻执行县级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制度。

(四)文教行政政法股

参与制定全县有关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计划和改革措施。承担行政、政法、文化、教育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定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执法执勤车管理工作。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监督归口单位(部门)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拟定政府采购政策和管理制度,贯彻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负责管理评审专家、供应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审核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政府采购资金。核准政府采购方式。负责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收集、发布、统计、分析、上报政府采购信息,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负责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负责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

(五)社会保障股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编制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六)农业股

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

(七)综合股

牵头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联合相关股室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牵头组织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贯彻落实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管理彩票公益金;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等方面项目预算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地灾治理、生态保护与修复、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制定等相关工作。

(八)企业股

负责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定和实施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监督企业的财务执行情况;按政策规定,支持企业的技改等科技进步和制度、体制创新工作,监督和指导有关企业财务管理,收集汇编企业财务月报表和检查分析企业财务执行情况。

承担工业、交通、能源、商贸、粮食和物资储备、建设、应急、军民融合发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办理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有关政策,贯彻执行基建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

(九)乡镇财政管理股

负责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建设工作,拟订乡镇财政收入目标任务,督促考评乡镇收支目标任务的完成;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管理好乡镇财政工作,指导、帮助乡镇建立完善预决算管理制度,建立定期的检查指导制度,负责乡镇赤字负债的清理、消化工作;协助其他股室管理好专项资金的使用和跟踪调查工作;协助会计与税政法规制度管理股对乡镇财政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督促、指导乡镇财政财务业务管理等工作;协助预算、国库审核和批复各乡镇预、决算工作。

(十)绩效监督股

牵头建立绩效管理制度机制。承担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牵头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工作,督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和评价结果应用工作。牵头建立财政监督制度机制。负责重大财政政策落实、财经纪律执行等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部门内部控制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十一)会计与税政法规制度管理股

研究提出财税制度计划和建议。组织起草财政税收地方性法规、草案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指导本系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定财政执法责任制度并组织监督检查。组织财政普法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政事项。

管理全县会计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管理全县会计人员的考试和业务培训。管理和监督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优化规范本系统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承担县本级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负责组织本系统审批服务事项业务培训指导工作。

组织制定和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相关工作;开展税源调查分析。

(十二)金融股

承担财政政策与金融监管、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承担金融方面的项目预算有关工作;负责制定和执行财政金融互动政策。拟订全县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承担地方政府债券和政府外债有关管理工作;承担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控制、限额管理、预算管理、风险防控、统计分析、考核评价、信息公开、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监管等工作。配合开展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承担州金融工作局对口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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