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增殖放流源于喜德县法院近期办理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法院在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判决被告人通过增殖放流的方式履行生态修复义务。活动现场,各单位分工协作,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将经过严格检疫、适宜本地水域生长的裂腹鱼苗有序放入河流中。本次增殖放流活动共计投放价值22000余元的鱼苗,着力弥补水域遭受的损害,生动诠释生态环境法典“损害担责、系统修复”的核心法治要义。
活动期间,各单位工作人员同步开展现场普法宣传,结合辖区非法捕捞典型案例,向沿岸群众讲解《生态环境法典》《长江保护法》《渔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详细阐释非法电鱼、毒鱼、炸鱼和非法网捕、违规垂钓等行为的危害及法律后果。“看到这些鱼苗是从违法人员手里‘罚’出来的,才知道司法判决不光是惩罚,更是要让受损的河流重新‘活’过来。”围观群众的一番话,道出了大家对生态司法保护的新认识。
从一纸判决到一尾尾鱼苗入水,司法守护绿水青山的力度变得具体可感。下一步,喜德县法院将以法典施行为新起点,深化“司法审判+生态修复+法治宣传”工作模式,持续深耕生态司法主责主业,以司法力量守护一江碧水,以司法担当绘制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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