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抓好我县2020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建设,增强火灾扑救处置能力;加之现阶段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疫情影响逐渐缩小,经研究决定启动补充招聘15名县级专业扑火队队员,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
招聘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的优秀人员。
二、岗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较好的道德修养;
(二)服从领导、服从军事化管理,自我控制、约束力强;无不良嗜好、无犯罪前科劣迹、无复杂社会关系;能吃苦耐劳、有较强责任心,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行为,无不良嗜好、没有劣迹、无纹身,热爱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能集中统一食宿,能胜任森林草原扑火工作及其它相关任务。
(三)具有我县长住户口,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男性公民(退伍军人优先)。退伍军人、警校、体校毕业生、有多年扑火工作经历者、有特殊技能者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年龄介于18岁至35周岁之间(1985年3月12日后-2002年3月12日前出生);有专业特长、有丰富扑火经验和相关工作经历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出生于1980年3月12以后);
(五)身体健康,具备履行扑火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病及精神病史。
(六)持有C1至A1机动车驾驶证,年龄在18-35周岁、驾龄在5年以上,技术熟练,驾驶记录良好;从事过森林防火车辆驾驶工作经历者、A1、A2、A3、B1、B2机动车驾驶证者,优先录用。
(七)身体健康,体形端正,体重正常,无残疾,无重听、色盲,左右眼裸视力均在4.8以上,身高1.60米以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开除的;
4、不服从军事化管理,不能做到集中统一食宿者;
5、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对象和数量
会东县森林草原专业扑火队员15名。
四、聘用方法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由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报名人员应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政审材料证明、户口簿或退伍证)。
2、体检身体:
报名人员由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面试考查合格后,需到县级人民医院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合格后,由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体能测试。
3、聘用:
报名人员经县医院体检合格后,由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考查、考核,按体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为一年一聘,聘用期满自动解除聘用合同。扑火队员的整个聘用程序及合同解除由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督。
五、薪酬待遇
用工期间每月基本工资2000元,出勤扑火补助在外,聘用期间的五险由用工单位购买,个人需要承担的部分从工资中扣除。专业扑火队员集中驻训管理、统一住宿,伙食费由队员个人自行承担,并在工资中扣除。
六、岗位管理
1、人员聘用:由会东县林业和草原局根据岗位需要职数及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情况决定聘用,并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人员管理:日常管理工作由会东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岗位职责、作息制度、岗位考核依照会东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县级森林草原扑火专业队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后,森林草原消防季节性专业扑火队按照《四川省森林草原消防专业扑火队建设管理办法》进行严格管理。对不服从管理违反法规的,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可视其情况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报名者需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报名相关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未尽事宜,由会东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八、报名时间:2020年3月12日至3月16日上午12时止。
地点:会东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县政务中心六楼613室);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联系人:贺 盛
电 话:0834-5422234
13618172050
会东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