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春节即将来临,是各类食品消费的高峰时期,结合春雷行动暨保健市场乱象整治百日行动安排部署,会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春节期间保健食品消费提示,提醒全县广大消费者:
1.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物
保健食品也是食品,而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物。包括保健食品在内的所有食品都不具有预防和治疗疾病的功能。广大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疾病患者,不要听信不法商家对保健食品的虚假广告和夸大宣传,更不要将保健食品用于治疗任何疾病。
2.购买保健食品要到正规经营场所
广大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时,要到有固定门面、有营业执照、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正规商场、超市、药店等食品经营企业购买,并注意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
3.认清认准保健食品标志

广大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时,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及适宜人群有针对性的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切忌盲目购买和使用。
4.如发现违法行为请及时举报
消费者对所购买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有质疑,或发现有虚假宣传、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疾病治疗功能的,请及时向会东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举报,也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5424315,会东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等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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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县食药工商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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