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职能
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裁决和行政赔偿等工作。负责本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四)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承担全县反垄断调查及执法工作,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辖区内企业在县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五)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组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
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指导特种设备应急能力建设。
(九)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执行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一)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安全监测、检查和处罚。
(十二)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十三)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十四)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五)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十六)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十七)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十八)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十九)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十)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本部门审批服务便民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工作落实,承担县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一)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职能转变。
1.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县质量标准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办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县建设。
2.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3.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高服务水平。大力推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加快整合消费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6.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改革和理顺市场监管体制,整合监管职能,加强监管协同,形成市场监管合力。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配置执法职能和资源,相对集中行使处罚权,整合精简执法队伍,解决多头重复执法问题。加快推进市场监管执法稽查机制建设,加大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大案要案查处力度。
7.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推动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好环境,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加强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鼓励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民营企业守法经营、做强做大。
(二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发改经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发改经信局负责全县盐业行业管理,承担食盐专营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盐业发展规划,制定、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县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管理和监督执法。县发改经信局负责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价格监督执法。
2.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管局与县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3.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4.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论证,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论证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釆取措施。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5.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财政局(县金融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财政局(县金融局)负责监管知识产权交易场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拟订知识产权规范交易的措施。
6.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与县市场监管局建立食品安全工作重大问题会商与沟通机制。
内设机构
上班时间: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地址:满银路西段119号
联系电话:8559006,8559008
(一)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行政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统计、档案、机要、会务、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总结、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史志编撰、保密、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提案议案、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作,实施职工培训和学历教育。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装备、固定资产的管理、财务经费预(决)算编制、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拟订全县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和听证工作。负责本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负责政策研究和法制宣传工作。指导本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股。负责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管理工作。组织推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全县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信息库的管理、维护和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协调推进“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牵头清理规范审批服务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过程,集中承担县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股(食品安全协调股)。拟订食品安全政策措施、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和综合监管制度。负责对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承担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事故调查。负责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特殊食品的安全监管。组织开展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不安全食品召回的监督。参与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法定标准和分类管理目录。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法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产品质量安全。实施药品流通管理办法。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及教育培训工作。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安全状况调查、监测。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认证与特种设备监管股。监督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全县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检验检测工作。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推进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承担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拟订全县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发展规划、工作规划和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规范全县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市场。负责全县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认证的监督管理。负责对认证活动、认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牵头负责安全、环保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与监督管理股(标准化监督管理股)。承担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强制检验和风险监控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商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负责纤维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有关产品(商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有关工作。组织和参与有关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统计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质量检验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标准化发展战略、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地方标准的规划、立项、发布等工作。推动标准化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负责商品条码管理工作。拟订实施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负责提出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承担相关科技攻关、技术引进、成果应用、技术改造和技术装备管理事项。负责本单位信息化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与品牌建设股。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战略和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重大事项。负责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培训和专利执法检查工作,协调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假冒专利行为。编制专利实施开发计划,组织指导专利技术推广应用,促进专利技术成果转化。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专利信息网络平台建设。组织实施品牌建设工作。依法对商标使用监督管理,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产品、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调处商标、专利纠纷。拟订实施专利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依法保护专利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秩序管理股(网络商品交易监管股)。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工作。承担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录”牵头协调“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负责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承担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拍卖行为有关工作。负责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开展广告整治。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民营经济发展股。承担县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督查民营经济工作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全县民营经济发展调查研究,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创新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库。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负责党建、群团、思想政治、精神文明、信访、督查督办、考核奖惩等工作。对党员、干部实行监督。具体承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与价格监督检查股。负责落实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管及禁止传销的制度、措施、办法。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负责落实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