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街乡,关于规范烟叶收购秩序和严厉打击烟叶
外流的通告
为加强烟叶市场管理,保障烟叶正常收购秩序,杜绝烟叶外流,切实维护烟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四川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规范烟叶收购秩序和严厉打击烟叶外流的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禁扰乱收购秩序
(一)烟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合同在所辖烟叶收购点交售烟叶,一律不得私自与烟贩交易烟叶。
(二)各烟叶收购点要坚决杜绝“人情烟”、“关系烟”,严禁出现短斤少两、抬级压价、提级上调、多收少报、开据假码单和“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
二、处罚措施
(一)凡以各种借口和理由扰乱收购秩序,导致收购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由执法机关严格按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罚。
(二)凡阻扰、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凡组织烟叶外流、倒卖烟叶的,对相关人员、烟叶、运输工具进行查扣,并取消2023年烤烟合同面积。如有党员或乡村组干部出现以上行为的,按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快从重处理。
三、有奖举报
鼓励群众举报、揭发有上述行为人员,一经核实,根据所查处的烟叶数量、质量给予举报者300元-10000元不等的举报奖励,并严格为举报者保密。
举报电话:0834-5478020;0834-5490838。
四、其他事项
对未完成合同任务的烟农(受灾害影响的烟农除外),相应扣减2023年烤烟合同面积,不足1亩扣1亩,不足2亩扣2亩,以此类推。
五、本通告由会东县江西街乡人民政府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 2022年烟叶收购结束。
江西街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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