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滇明珠,会东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川滇明珠,会东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插图

川滇明珠,会东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打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会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道路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3年至1月7日至2023年3月7日。

二、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主次干道、农村道路、城乡结合部等区域。

三、整治对象

所有上道路行驶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四、整治重点

(一)驾驶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行驶、违规载人、逆向行驶、不按规定停放等违法行为;非法加装遮雨蓬(伞)、挡风衣和电动车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等不安全行为。

(二)无证驾驶、酒(醉)驾、追逐竞驶、飙车、炸街、非法载客、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载人、逆向行驶、乱停乱放、随意穿插掉头、非法加装遮雨蓬(伞)和挡风衣、残疾人代步车以代步名义营运等违法行为。

(三)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超员超载、不礼让行人、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等违法行为。

(四)渣土运输车、工程运输车等不按规定路线、时间行驶的、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数据的、超载、超速行驶的、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号牌不清晰、不完整的、不按规定喷涂放大号牌的、抛洒散漏渣土等违法行为。

对违反上述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给予罚款、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拘留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拒不执行本通告,阻碍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执行职务或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行为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安全驾驶,文明出行,积极支持和主动参与文明交通创建,共同打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会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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