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条根据《会东县机构改革方案》(东委发〔2019〕3号)和《关于〈会东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东机改〔2019〕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会东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简称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是会东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会东文化旅游、会东广播电视和文物政策措施,起草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组织推动会东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事业、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三)管理会东全县重大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活动,指导、监督全县重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保护设施建设,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考古项目的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会东文艺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会东民族文化传承发展。
(五)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内容及质量。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检测、安全播出,监管广播电视服务机构及业务。指导会东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和创作规划、科技工作,监管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六)推进会东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等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七)推进会东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科技创新发展及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加快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促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拟订全县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实施行业技术标准。
(八)组织实施文化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促进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产业高质量发展。
(九)指导文化旅游、会东广播电视和文物市场发展,对市场经营开展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保卫工作。负责全县文物保护、管理及监督工作,组织协调全县考古工作。
(十)统筹推进会东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监督全县重大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活动。
(十一)负责管理文化旅游、会东广播电视和文物对外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对外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和民族文化走出去。
(十二)指导、推进会东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十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五)负责本单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担县政府公布的审批服务事项。
(十六)完成会东县委、会东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以人民幸福美好生活为引导,统筹推进会东文化旅游、会东广播电视和文物事业及产业融合发展。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广播电视服务质量水平。推进文物保护利用传承,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巩固提升文化旅游首位产业地位,不断提升会东文化软实力和旅游竞争力。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与会东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推动乡村旅游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休闲农业推动工作。
第四条会东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信访和史志编纂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组织起草有关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等方面规范性文件,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负责重要政策和课题调研。承担公文的规范性审核与报备。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承担本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建设、依法行政、动态调整等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与绩效评估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基本建设项目、财务支出绩效管理、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政府采购及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统计调查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及队伍建设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文化、图书和广播电视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相关工作。承担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专家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系统行业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综合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落实。统筹协调其他综合性、临时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文化旅游股。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文物、文艺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产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推进全域旅游和首位产业发展。负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文化旅游扶贫工作。推动文化旅游、公共文化服务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的实施及设施建设。承担文化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利用与保护。负责组织全县文化旅游整体形象推广。推进全县文化旅游营销体系建设。协调开展文化旅游宣传和对外交流合作,负责管理对外交流推广活动。扶持代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本地文化、民族特色的文艺院团、艺术和文艺作品发展。组织协调全县艺术比赛、展演和重大文化旅游节庆会展等活动。负责文化旅游资源评价、信息发布和全县国家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质量等级评定及管理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康养度假旅游、生态旅游等发展。指导推动行业重点规划和产业项目投融资、招商和开发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有效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园区、“藏羌彝文化走廊”等建设。积极培育文化旅游骨干企业,指导县属文化旅游企业发展,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红色旅游、休闲度假旅游、乡村旅游发展和乡村文化振兴工作。推进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实施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艺术科研规划,开展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指导装备技术提升。组织开展旅游星级饭店、绿色饭店、主题文化酒店的推荐、评定、复核工作。负责导游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文化公园建设、所属单位业务和行业协会工作。贯彻执行有关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法规、政策。统筹协调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负责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抢救、保护和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遴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配合相关部门承担历史文化名城等相关项目的审核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文物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研究、宣传推广和传承工作。指导文物市场管理工作。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利用和产品开发。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东广播电视和市场管理股(行政审批和安全监管股)。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有关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总体布局、传输覆盖网、监测监管网和发展规划。组织落实全县广播电视宣传报道工作方案。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监管体系建设。审核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和质量。对全县广播电视播出(转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审核、申报全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出。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检测和安全播出,检查和监督地方台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的情况。推动实施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广播电视科研工作。指导全县广播电视的规划编制、项目审核、成果推广等科技发展工作和装备技术提升。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融合发展,促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督促并协调新闻媒体播出机构在重大活动、纪念日、节假日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扶贫工作。推动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的实施。推进全县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公益性工程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牵头清理规范本系统审批服务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过程,集中承担县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落实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实施集中审批的有关业务培训指导工作。负责旅行社设立初审、导游证颁发、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工作。拟订内部审计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审计监督管理。按管理权限对所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开展有关专项审计调查。负责检查、指导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行工作。负责对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备案管理。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承担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组织协调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监管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经营性活动及服务质量。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和假日旅游市场监督管理。负责安全生产监管和行业应急管理工作。协调监督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会东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行政编制6名(含机动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负责人3名。保留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1名。
第六条会东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本规定由中共会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会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本规定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
会东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地址:会东县政通路115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
负责人:耿贤发电话:54221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