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县属各事企业单位,垂管系统驻县各单位:
《会东县县属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实施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会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3日
会东县县属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
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国资发研究〔2015〕170号)《中共凉山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促进发展的意见》(凉委发〔2014〕19号)《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州属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实施意见的通知》(凉府办发〔2017〕10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县国资国企改革,现就县属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紧紧围绕国有企业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实现国有资本持续保值增值两个目标,以中央、省、州、县关于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以市场化为导向,在合理界定企业功能定位的基础上,从改革、发展、管理、监督等方面对县属企业分类施策,动态管理,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增强县属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县属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
(一)基本原则。
1.定性分析原则。主要围绕政府对企业定位、企业职责、行业特性、业务性质等方面确定企业属性。
2.反映共性与突出个性相结合。既要符合企业发展的一般规律和国资监管的共性要求,又要体现企业个性化特点,有利于对不同类型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
3.相对稳定与动态调整相结合。既要保持企业分类的相对稳定,增强国资监管的连续性,又要根据国有资产布局、企业发展战略调整和企业不同发展阶段,动态调整企业分类。
(二)类别划分。
立足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不同县属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需要,根据主营业务和核心业务范围,将国有企业界定为发展类(商业类)和公益类。
1.发展类国有企业。按企业各业务板块提供的产品或业务属性,将发展类国有企业具体划分为功能性企业和竞争性企业。
功能性企业主要承担政府战略任务、重大专项任务,以实现社会效益为目标,兼顾经济效益。主要包括:县国资公司、县基投公司、县农旅投公司等。
竞争性企业主要以市场为向导,提供竞争性产品和服务,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经济效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主要包括:满矿集团公司、县供销社和茧丝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
2.公益类国有企业。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兼顾经济效益,必要的产品和服务价格可以由政府调控,主要包括粮食、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污水及垃圾处理等企业。主要包括:县自来水公司、县粮油收储公司、县保安服务公司等。
(三)企业类别的确定与调整。
县属国有企业类别的确定,按照谁出资谁分类的原则,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制定分类,报县政府批准。当企业出现资产布局或业务属性发生重大变动,承担政府战略任务或重大专项任务发生变动,职责定位或发展战略进行重大调整,以及其他影响分类结果的重要情况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对企业分类名单提出动态调整建议方案,报县政府批准。
三、分类施策
(一)分类促进发展。
发展类国有企业。对功能性企业要充分整合国有资源,加大国有资本投入,支持其在服务政府宏观调控、承担政府战略任务和重大专项任务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要进一步拓宽市场化融资的渠道,创新融资模式,鼓励采取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到城市的市政公用事业领域和城市建设项目中来;要通过经营权转让、委托运营、股权合作、PPP合作等方式,多渠道、多方位的利用和吸引民间资金参与城市建设和城市运营;要通过合理配置偿债周期,管控债务风险、降低融资成本,更好发挥经营性国有资本杠杆作用,保持持续融资能力;通过预算控制、成本控制、盘活存量、财务预警等手段,增强有效管控财务和运营风险的能力。对竞争性企业要支持和鼓励其发展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优化资源配置和资产投向,加大重组力度和研发投入,加快科技管理创新步伐,持续推动转型升级,加大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较强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要支持和鼓励发展有竞争优势的产业,优化国有资本投向,推动国有产权流转,及时处置低效、无效及不良资产,提高市场竞争能力;要培育基础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企业,通过融资、“借壳”“买壳”等方式注入优质资产,实现上市目标。
公益类国有企业,要根据所承担社会任务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加大国有资本投入,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严格限定主营业务范围,加强主业管理,重点在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方面作出更大贡献;要引入更多的市场化机制和监管机制,让企业在自身发展、回馈社会、资源配置等方面实现有机的平衡。
(二)分类调整县属企业股权结构。
发展类国有企业,要按照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要求,实行优胜劣汰,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成为充满生机活力的市场主体。其中:功能性企业,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竞争性企业,要积极引入其他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参股。处于自然垄断行业竞争性的国有企业,要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原则积极推进改革,促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对需要实行国有全资的企业,要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实行股权多元化。
公益类国有企业,以地方政府主导,可以采取国有独资形式,具备条件的也可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可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使其成为保障国计民生的重要力量,在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方面做出更大贡献。
(三)分类实施企业经营业绩考核。
发展类国有企业,要根据企业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和责任使命,兼顾企业特点和企业经营性质,明确不同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指标要求,制定差异化考核标准,建立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考核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励措施相挂钩的考核制度。其中:功能性企业,要合理确定经营业绩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权重,加强对服务政府宏观调控、承担政府战略任务和重大专项任务等方面的考核;竞争性企业,重点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市场竞争能力。
公益类国有企业,重点考核管理效能、成本控制、产品质量、服务水平、营运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根据企业不同行业特点,区别考核经营业绩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引入社会评价。
(四)分类核定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
对组织任命和推荐的企业负责人,严格按州批复的《会东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执行,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由薪酬审核部门核定。公益类国有企业,基本年薪占年度薪酬的比例高于发展类国有企业。发展类国有企业,绩效年薪占年度薪酬的比例高于公益类国有企业。对于落实董事会选人用人权改革的企业,经理层成员的薪酬结构和水平,由董事会按照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确定,实施契约化管理,建立退出机制。
(五)分类加强国资监管。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要从战略规划、投资计划、过程监督、项目后评价、绩效考核以及责任追究等方面加强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监管。研究制定国有企业业绩考核、领导人员管理、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具体方案时,要根据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提出有针对性、差异化的政策措施。
发展类国有企业,要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提高国有资本回报、规范国有资本运作、维护国有资本安全。建立健全监督体制机制,依法依规实施信息公开,严格责任追究,在改革发展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其中:功能性企业,重点加强对国有资本布置的监管,引导企业突出主业,更好服务县重大战略和宏观调控政策;竞争性企业,要加强对企业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的监管,保障经理层经营自主权。
公益类国有企业,要把国有资本布局,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作为重要监管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引导企业突出主业,更好地服务于县委、县政府重大战略和宏观调控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