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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省、州相关要求,为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动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对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群众予以奖励,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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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举报范围(扫黑除恶十七类重点打击对象)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利用家族、宗族、宗教、家支势力和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干扰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或争抢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宗教、家支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乡霸村霸以及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在脱贫攻坚、农村经济社会事务中非法捞取不当利益的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聚众闹事,煽动、蛊惑不明真相的群众聚众闹事或上访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强行阻工、非法垄断经营、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垄断经营、欺行霸市、强迫交易、强收保护费,聚众滋事、打架斗殴、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在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路线、强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货霸等黑恶势力。
(八)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九)聚众赌博、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十)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一)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工业园区、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十二)打着民族、宗教的幌子,宣扬宗教极端思想,从事恐怖活动、分裂活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以及为争夺草场、林场、矿产等资源、组织煽动进行打砸抢烧等扰乱社会秩序的黑恶势力。
(十三)制造贩卖携带枪支爆炸物、拐卖妇女儿童、伪造矿难杀人骗赔,有组织地实施盗抢骗以及流窜攀爬入室盗窃犯罪的黑恶势力。
(十四)利用家支或宗族势力,为谋取非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介入民事纠纷,有组织地聚众抬尸闹事、打砸抢烧、堵塞道路、滋扰纠缠、以强凌弱,扰乱社会秩序的黑恶势力。
(十五)利用婚姻、医患、劳资、交通事故等民事纠纷,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有预谋、有组织地从事敲诈勒索、碰瓷诈骗、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十六)学校周围抢劫、敲诈勒索学生钱物的校园欺凌,侵害学生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的黑恶势力。
(十七)其他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妨碍脱贫攻坚工作和基层组织建设的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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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举报要求
举报人举报时,应尽可能详细提供发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过程等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绰号)、住址、通讯方式、主要体貌特征、活动路线、藏匿地点及是否持有枪支、管制刀具等情况。
三、举报方法
(一)来人举报。全县各级政法机关、县扫黑办(县委政法委)、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
(二)电话、传真。会东县扫黑除恶举报电话:110(24小时开通)、0834-5422110(县公安局)、0834-5425517(县扫黑办)。
(三)电子邮件举报。会东县扫黑除恶举报微信公众号:平安会东。举报邮箱:lszhdxshb@163.com。
(四)信函举报。通信地址为:会东县鲹鱼河镇平安巷1号会东县扫黑办(县委政法委),邮编:615200。
(五)行政执法部门或司法部门移交的由个人举报立案查处的案件。
(六)其他途径。鼓励实名举报,实名举报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情况。匿名举报时,举报人可使用6位数以上的密码作为本人代码,公安机关等受理部门以密码确定举报人并反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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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奖励标准
(一)向县纪委举报涉黑涉恶违纪违法线索,经纪委对问题线索受理、调查属实的,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证据材料与调查结果相符合的程度,给予提供线索者人民币300-20000元的奖励。
1.案件经纪委依法作出处置终结的,给予提供线索者300-5000元奖励;
2.公民直接举报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且被查证属实的,给予提供线索者5000-20000元的奖励。
(二)违法犯罪嫌疑人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以涉黑社会性质提起公诉的,给予提供线索者10000-50000元的奖励;以涉恶势力提起公诉的,给予提供线索者5000-40000元的奖励;以一般黑恶类案件提起公诉的,给予提供线索者500-2000元的奖励;违法犯罪嫌疑人因寻衅滋事、赌博、卖淫嫖娼等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的,给予提供线索者200-500元的奖励。有特殊贡献或根据举报线索破获公安部、公安厅督办案件的,视情节提高奖励金额。同时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和打击犯罪的成果,可以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
▍来源:县委政法委 县新闻中心
▍责编:任方祥
▍编辑:张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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