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的崇山峻岭间,普格县人民法院以独特的司法实践诠释着法治为民的深刻内涵。作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基层司法机构,该院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面临着语言文化障碍、地域交通制约等多重挑战,却走出了一条具有彝区特色的司法创新之路。
语言隔阂是横亘在司法公正面前的首要难题。普格县彝族人口占比超过70%,许多当事人难以用汉语准确表达诉求。为此,法院培养了一批精通彝汉双语的法官和调解员,在立案、庭审、调解等环节提供全程双语服务,确保少数民族群众打官司不求人。这种语言桥梁的搭建,不仅消除了沟通障碍,更让司法裁判获得了当地群众的情感认同。
山区地理环境给司法服务覆盖带来严峻考验。普格县境内山高谷深,部分偏远村寨距离法庭动辄数小时车程。法院创新推出马背法庭“车载法庭等巡回审判模式,将庭审现场搬到田间地头、农家院落。去年共开展巡回审判120余次,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解决纠纷,这种法官多跑腿、群众少走路的司法服务赢得了广泛赞誉。
面对彝族传统习惯法与现行法律的调适难题,法院探索出德古调解+司法确认的特色解纷机制。邀请彝族德高望重的德古参与调解,将民族习惯法中合理成分与法律规定有机结合,既尊重了民族文化传统,又确保了调解协议的强制执行力。这种融合创新的治理模式,使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前端。
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法院针对彝区早婚陋习开展专项治理。通过建立法治副校长制度,组织法官定期进校园普法,用彝汉双语讲解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三年来,县域内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同比下降43%,展现出司法干预对社会治理的积极引导作用。
普格县人民法院的实践表明,民族地区法治建设必须扎根地方实际。当法官们用彝语解读法条,用传统智慧化解纠纷,用脚步丈量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时,法治的种子正在大凉山的土壤里生根发芽。这座深山里的法庭,正以其特有的司法温度,书写着新时代民族地区法治进步的生动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