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普格县近日发布了最新的禁渔期通告,引发了当地渔民和垂钓爱好者的广泛关注。新规对禁渔时间、范围及违规处罚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但在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需要厘清的问题。
禁渔时间与范围的界定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通告明确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禁渔期,覆盖县域内所有天然水域。然而,部分支流水域边界模糊,容易导致执法争议。建议渔民提前向当地渔政部门确认具体水域范围,避免误入禁区。
特殊情况的处理方式是另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通告中未明确说明科研捕捞、增殖放流等特殊需求的审批流程。据了解,此类活动需提前15个工作日向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捕捞证,但具体操作细则仍需完善。
违规处罚标准的差异化也引发讨论。新规对电鱼、毒鱼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处以最高5万元罚款,而对一般违规捕捞则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这种分级处罚制度虽具合理性,但在实际执法中如何准确认定情节轻重,仍需进一步明确标准。
生态补偿机制的缺失同样值得关注。通告着重处罚措施,但对违规捕捞造成的生态损失如何补偿未作说明。建议相关部门建立生态修复基金,将部分罚没款项用于水域生态修复,形成良性循环。
普格县此次禁渔新规的出台,体现了保护渔业资源的决心。但在执行过程中,仍需细化配套措施,加强政策宣传,确保新规既能有效保护水域生态,又能得到群众的充分理解与配合。建议相关部门定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帮助渔民及时了解最新政策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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