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县鱼城街道办机构职责、鱼城街道党工委、鱼城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
(一)街道党工委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研究决定本街道城市(集镇)管理、社区(村)建设服务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3.加强街道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经济社会组织加强政治领导。
4.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支持和保障群众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及各自的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5.制定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落实;承担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突出治安秩序问题排查整治、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重点人员帮教管控、动员组织群众开展治安防控及基层平安建设等基层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
6.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创新和完善城市基层治理制度,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治理机制,构建党建引领居民小区治理机制。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反腐倡廉思想教育工作。
8.组织制定社区党的建设规划,协调指导社区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在职党员积极参加社区政治生活。
9.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加强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加强对县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考核、监督工作。
10.领导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11.领导本街道教育卫生健康、水电移民、脱贫攻坚等工作。
12.做好人民武装工作。
13.组织协调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
14.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县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县人民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2.负责居民区、街巷、集镇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管理工作,组织辖区内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组织居民参加社区环境整治等社会公益活动。
3.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4.负责社区(村)的民政救济、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推进公共福利事业社会化进程;对城市待业和下岗人员进行管理和培训,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城市人口就业问题。
5.制定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发展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
6.组织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动员单位和居民兴办社区服务事业。
7.指导居委会、村委会工作,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8.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对居民进行法治和社会公德教育。
9.负责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活动进行协助、指导和监督,协调处理纠纷。
10.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禁毒防艾等工作。
11.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普及科学常识等活动,负责教育、卫生等工作。
12.负责街道民兵、预备役、征兵和战时动员工作,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拥军优属工作。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相关工作。
14.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15.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16.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服务。负责水电移民、脱贫攻坚等工作。
17.营造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市场监督,推广农业技术,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和二、三产业,加强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劳动力转移和就业。
18.抓好城市规划建设、城市管理服务工作,提升城市对外形象,推进城市配套功能建设。
1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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