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县关于餐饮服务单位复工复产的食品安全提示


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餐饮服务单位复工复产的食品安全提示

为进一步精准科学实施疫情防控工作,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上有序推动餐饮服务单位(含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复工复产,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提示如下。

一、压紧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餐饮服务单位在复工复产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餐饮单位“场所码”张贴使用规定、严格落实就餐人员戴口罩、测温、扫码进入规定。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结合经营实际,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建立承诺告知制度、疫情防控机制、食品安全责任机制和员工健康排查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二、加强健康管理

餐饮服务单位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做好所有返岗员工疫情防控排查(健康码、行程码、核酸证明以及管控期间的动态),符合所在地防疫政策要求后方可上岗。严格落实返岗从业人员每日健康检测工作,如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要立即离岗并按疫情防控规定报告。加强从业人员个人防护,必须着干净工作衣帽、勤洗手勤消毒,加工操作过程全程佩戴口罩。对进入经营场所人员(含送餐人员、消费者)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三、全面消杀到位

餐饮服务单位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对操作、经营场所全面清洗消毒、通风换气。加强操作场所病媒生物防控,健全防蝇、防鼠、防尘等防控措施,保持空气畅通、墙地面及桌面清洁卫生。对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维护、清洗,做好餐饮器具的清洗消毒工作。

四、保证原料安全

餐饮服务单位在复工复产前,要及时清理、销毁过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原料、调味料等。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无法及时销毁的食品原料、调味料,应予以封存并置于标识明显的独立储存区域。严禁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及原料,严禁销售过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严禁改换食品包装、标签标识,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行为。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登记等制度,确保来源可追溯。

五、规范加工过程

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加工过程中要确保烧熟煮透,中心温度达到70℃。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和加工,防止交叉污染。接触食品的用具、容器及设备材质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并做到规范存放、分开使用。从业人员在制备食物前、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后、餐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必须按规范要求洗手。按规定处置餐厨废弃物并建立处置台账。

六、保障外卖安全

餐饮服务单位提供外卖供餐服务的,不得超出许可核准经营项目,供餐数量要与自身规模、供应能力相适应。送餐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外卖箱(包)应保持清洁,并定期消毒。推广封签化配送,避免食品受到污染。推行“无接触配送”,防控疫情传播风险。

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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