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5〕14号)、中央编办《关于国家统计局各级调查队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5〕149号)、《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国统字〔2005〕158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省级以下各级调查队组建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06〕89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四川地区国家统计局市县级调查队“三定规定”调整方案的批复》(国统人事函〔2019〕57号),设立国家统计局会东调查队。会东调查队是国家统计局的派出机构,与同级统计局机构级别相同,为正科级单位,受国家统计局委托,由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管理,并接受国家统计局凉山调查队的管理(总队授权范围内)。
一、主要职责
国家统计局会东调查队既是政府统计调查机构,也是统计执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的职权,独立向国家统计局和四川调查总队上报调查结果,并对上报的调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完成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二)协助地方统计局完成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任务。
(三)组织指导地方调查队的有关业务工作。
(四)依法查处其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
(五)开展统计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调查队机关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和干部管理工作。
(七)完成国家统计局和总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统计局会东调查队在高质量完成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的前提下,按照上级国家调查队布置或经批准后完成有关地方统计调查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以上职责,国家统计局会东调查队设1室3股(科),其级别与同级统计局的内设机构相同。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管理本队政务、人事、财务、党群、执法等工作。负责文秘、档案、安全、对外联系、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人事教育、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财务、财产管理与信息技术应用工作;负责党群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助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统计行风建设工作;负责整理、提供有关统计调查资料;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及执法检查相关工作。
(二)居民收支调查股
组织实施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农户固定资产投资调查组织实施农民工监测调查、农村贫困监测调查、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动态监测调查、退耕还林(草)监测调查、网购用户专项调查等住户类专项监测调查;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核查。
(三)农业农村调查股
组织实施农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调查、农产品价格调查、中间消耗统计等方面的农业生产调查;组织实施畜牧业等农村专项调查;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核查。
(四)社会调查股
组织开展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关联的各项监测调查;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核查。
三、人员编制与干部配备
国家统计局会东调查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为7名。队领导职数共3名,其中:队长1名,副队长1名,纪检(或监察)员1名。抄送:国家统计局凉山调查队,会东县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