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协调机关行政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统计、档案、机要、会务、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总结、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史志编撰、保密、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提案议案、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作,实施职工培训和学历教育。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装备、固定资产的管理、财务经费预(决)算编制、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
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拟订会东全县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和听证工作。负责本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负责政策研究和法制宣传工作。指导本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行政审批股。
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管理工作。组织推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全县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信息库的管理、维护和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协调推进“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牵头清理规范审批服务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过程,集中承担县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食品监管股(食品安全协调股)。
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订食品安全政策措施、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和综合监管制度。负责对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承担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事故调查。负责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特殊食品的安全监管。组织开展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不安全食品召回的监督。参与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
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法定标准和分类管理目录。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法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产品质量安全。实施药品流通管理办法。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及教育培训工作。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安全状况调查、监测。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计量认证与特种设备监管股。
监督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有关规章制度。负责会东全县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检验检测工作。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推进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承担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拟订全县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发展规划、工作规划和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规范全县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市场。负责全县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认证的监督管理。负责对认证活动、认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牵头负责安全、环保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质量发展与监督管理股(标准化监督管理股)。
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强制检验和风险监控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商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负责纤维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有关产品(商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有关工作。组织和参与有关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统计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质量检验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标准化发展战略、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地方标准的规划、立项、发布等工作。推动标准化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负责商品条码管理工作。拟订实施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负责提出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承担相关科技攻关、技术引进、成果应用、技术改造和技术装备管理事项。负责本单位信息化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知识产权与品牌建设股。
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会东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战略和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重大事项。负责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培训和专利执法检查工作,协调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假冒专利行为。编制专利实施开发计划,组织指导专利技术推广应用,促进专利技术成果转化。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专利信息网络平台建设。组织实施品牌建设工作。依法对商标使用监督管理,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产品、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调处商标、专利纠纷。拟订实施专利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依法保护专利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市场秩序管理股(网络商品交易监管股)。
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工作。承担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录”牵头协调“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负责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承担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拍卖行为有关工作。负责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开展广告整治。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民营经济发展股。
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县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督查民营经济工作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全县民营经济发展调查研究,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创新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库。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负责党建、群团、思想政治、精神文明、信访、督查督办、考核奖惩等工作。对党员、干部实行监督。具体承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反垄断与价格监督检查股。
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管及禁止传销的制度、措施、办法。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负责落实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