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县城管局机关职能?会东县城管局做什么的?会东县城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会东县城管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草拟本县环境卫生、城市市容环境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
(二)会东县城管局统筹协调全县城市管理工作,对乡(镇)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拟订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年度计划和城市管理工作目标;受理市民有关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来信来访和群众投诉。
(三)会东县城管局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依法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城区垃圾清运费征收标准的核定和审批,负责对垃圾清运费征缴工作的督促管理;负责城市垃圾处理场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城市道路保洁和生活垃圾清运,负责城市卫生监督检查;负责建成区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的监督管理。
(四)会东县城管局负责临时占用城市人行道的监督管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除外);负责对利用城市道路设置建筑物、构筑物(人行道护栏、车行道隔离栏、安全岛等交通设施除外)的监督管理。负责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广场的日常管理;负责清理取缔占道、农贸市场、夜市、摊区的组织和执法工作。
(五)会东县城管局负责城区范围内户外广告总体规划实施的协调、定点设置的审核和监督管理;负责对建成区招牌的设置管理。对利用园林绿化设施、市政附属设施和利用建筑物、构筑物等占用城市空间而影响市容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六)会东县城管局负责对城市道路挖掘、埋设或架设各种管线、标线等设施、建筑工地施工围墙占道的监督管理。
(七)会东县城管局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管理、园林绿化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八)会东县城管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九)会东县城管局负责本单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担县政府公布的审批服务事项。
(十)会东县城管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会东县城管局职能转变。
1.增强行政执法能力,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制度改革,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改善与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项服务,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2.加强培训,提升服务。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推行“马上办”服务模式,杜绝“脸好看,门好进,但事难办”现象,避免“马上办”服务模式“新瓶装旧酒”,同时严禁以“系统升级”“设备故障”“集中学习”等理由拒绝收件和受理。
3.坚持以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等制度,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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