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官网通知,会东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

会东官网通知,会东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会东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会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9日

会东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凉府办函〔2021〕81号)等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定新时代会东“15448”发展战略,聚焦“安全、清洁、有序、方便”的城市管理目标,按照“保障无害化、加强资源化、促进减量化”的工作思路,加快推进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促进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统筹推进其他固体废物处置,努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共建生态宜居、开放宜业、文明幸福、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川滇明珠。

二、实施原则

城区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按照“定时定点、日产日清、垃圾不落地”的原则实施;乡镇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原则实施。

(一)坚持政府推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是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价;县级各部门是主管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主体,负责行业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考核等。

(二)坚持源头减量。根据“分类处理、源头减量”的工作要求,注重生活垃圾源头管控,限制生活消费品过度包装,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等各类废弃物前端分流减量。

(三)坚持重点突破。选择适宜区域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整体谋划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工作体系,合理布局垃圾分类收运设施和末端处理设施,全力破解生活垃圾“前分后混”等难题。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以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作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基本类别,不断完善垃圾分类处理配套设施建设,通过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现垃圾源头减量,初步形成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到2024年底,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和收集设施全覆盖。到2025年,在乡镇(街道)至少建成1个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辖区内居住小区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制度;全县各级文明单位强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并在具备条件的商业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同时,按照“大分流、小分类”的原则,建立厨余及园林绿化垃圾收运、处理体系,防止各类垃圾混收混运增加处理难度和成本。实现城区餐厨垃圾处理能力达60吨/日以上,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达100%,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二)年度目标。到2022年底,建成金江新区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片区内党政机关、学校等公共机构、商业综合体、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100%全覆盖,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和收集设施全覆盖。全县主次街道、广场、商业小区及单位、学校、医院的分类垃圾收集设施全部替换完成,城镇社区和农村集中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50%,无害化处理率达99%。

四、重点工作措施

(一)全面实施垃圾分类。按照“循序渐进、分梯度推进”的方法,全面实施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城乡环卫一体化的要求,生活垃圾基本分类实行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按照“管行业、管分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县级各部门负责督促指导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

(二)强化宣传教育。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借助各类媒体平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知识普及宣传,倡导群众参与垃圾分类,增强垃圾分类意识。鼓励领导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等志愿活动。以学校为重点深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融入课堂教学、社会实践,以学生带动家庭养成垃圾分类良好氛围,促进文明习惯养成,让“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的理念家喻户晓。

(三)扎实开展示范片区创建。要扎实推进高标准示范片区创建工作,率先以金江新区作为垃圾分类的试点区域,全面建设分类式垃圾收集点。分类式垃圾收集点配置垃圾四分类容器(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实现“三个全覆盖”,即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分类类别全覆盖、分类体系全覆盖。同时,在试点区域基础上逐步推广试行垃圾分类工作。

(四)完善垃圾收转运体制。配套建设完善的分类投放、收集设施,优化分类垃圾设施投放点位布局,健全相衔接的收运网络,合理规划收运频次及路线,加大运输环节管理力度,对分类收运车辆喷涂统一规范的标志标识,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严格分类运输。对收运车辆严格采取压缩式、封闭式收运方式,防止收运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充分考虑地理位置和垃圾体量因素,在乡镇建设4个压缩中转场地、11个简易垃圾对接点,配备合理垃圾转运设施设备,解决乡镇垃圾处理难问题。

(五)完善垃圾回收体系建设。将可回收物回收站点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提高标准,合理布局,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加快完善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提高再生资源分拣加工水平,实现与利废环节的有效衔接。鼓励各类产品的生产者依托现有销售渠道、维修网点等逆向物流,建立健全废旧产品回收体系。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推动大数据、物联网和云计算技术在废旧产品回收体系中的应用,推广“互联网+回收”新模式,逐步形成稳定、高效、安全、便捷的回收渠道,提升回收率。

(六)完善分类收集设施规范投放。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及点位,统一生活垃圾分类容器的标识标牌,完善居民区内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布局。加强设施日常清洁维护,创造整洁投放条件。建设城市小品垃圾分类亭和简易式垃圾分类亭,鼓励有条件的小区(楼院)、社区撤箱并点,更加便于精准投放和日常监督管理。

(七)加快处理设施建设。按照生活垃圾零增长、零填埋的要求,以末端处理设施建设为突破口,提高完善县城垃圾中转场地建设,力争2022年底完成4个乡镇级垃圾中转场地建设,探索建设生活垃圾资源循环利用中心,同步推进危险废物、建筑垃圾等各类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建设,促进共建共享。

(八)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充分发挥智慧城管平台及环卫智慧化体系作用,运用科技手段配合执法跟进,组织开展生活垃圾混合投放、混合收运、餐厨垃圾乱倒偷倒或流入养殖渠道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实现规范收运处置覆盖率100%。完善垃圾处理设施日常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垃圾分类信息监管平台,实施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全过程动态监管。

五、工作步骤会东官网通知,会东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

(一)准备阶段(2021年4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成立会东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制订并出台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开展城区及乡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前期调研,开展前期宣传工作,广泛征求意见,提高我县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确保我县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顺利推进。

(二)实施阶段(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在城区选择金江新区优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全面建设分类式垃圾收集点;分类式垃圾收集点配置垃圾四分类容器(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主次街道、步道、广场等公共区域的垃圾收集点由政府统一建设;各级各部门内部的垃圾收集点由单位负责建设;小区内的垃圾收集点由物业管理企业自行建设。建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资金,启动垃圾分类处理的配套设施建设,按照“点面结合、逐步推进、分步、分阶段实施”的工作理念,县城的垃圾分类工作按三个阶段分阶梯全面推进实施。

1.第一阶段(2023年1月—2023年5月)。

在县城的主要街道、社区及机关事企业单位全面启动垃圾分类工作,以点带面做好县城的垃圾分类工作。实施范围为:

(1)街道:三鑫路、政通路、光明街、全球通路、满银路、金环西路、滩王路、汇金路、会淌路等城区主要街道,在各主街道条件允许的位置合理设置分类垃圾房及收集桶。在各街道公共场所配置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的分类果壳箱。

(2)城区机关事企业单位、社区:城区所有机关事企业单位按照本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分工,制作分类指导手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与培训,社区分类指导员到位上岗,完成垃圾分类处理的配套设施建设,分类容器等设施设备到位,落实分类运输车辆与人员,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第二阶段(2023年6月—2023年12月)。会东官网通知,会东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

对第一阶段的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对分类内容和实施范围进行延伸,从主要街道延伸至次要街道,城区内各机关事企业单位基本全覆盖,各社区、住宅小区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达到50%以上,进一步提高市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知度和参与率。

3.第三阶段(2024年1月—2024年5月)。

在前两个阶段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对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深化、完善和巩固,实现全县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全面推广阶段(2024年6月—2025年12月)。在前期试点工作基础上总结相关经验和做法,并在全县各党政机关、事企业单位、学校、医院等部门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专职机构。为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机构编制要素规范,通过调整优化现有事业单位,研究设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服务机构,承担生活垃圾分类服务管理职责,安排专门人员从事相关工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二)健全法规标准。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管理需求,制定《会东县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生活垃圾分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操作规程及保障措施等内容。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标准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处理长效机制。

(三)落实资金保障。科学核定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日常运行经费、设施购置、建设经费、购买服务、宣传经费等的分担比例。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将应由本级负担的相关经费列入年初预算予以安排。合理确定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并及时足额进行征收,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可持续性。

(四)创新激励政策。在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的基础上,制定考核办法对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考核。县财政安排资金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较好的乡镇(街道)、村(社区)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严格监督考评。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综合监督体系,健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监督检查机制,强化日常监管,严格执法检查,确保分类实效。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绩效目标考核,建立健全考核制度,细化量化评价指标,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专项检查,定期通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先进评选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最美、最差党政机关、事企业单位、乡镇(街道)评选指标体系。

附件:会东县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

附件

会东县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会东官网通知,会东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

一、垃圾分类定义

生活垃圾是指人们在生活、娱乐、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分类,是指按垃圾的不同成分、属性、利用价值、对环境的影响以及不同处理方式的要求,分成属性不同的若干种类,从而有利于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与处理。具体而言,即在源头将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并通过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二、分类方法

根据“分类处理、源头减量”的工作要求,现阶段按照“大分流”的模式将生活垃圾分为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及日常生活垃圾三大类。

(一)装修垃圾: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处理方式:装修垃圾实行袋装化收集,由居民或单位将装修垃圾袋装后有序堆放在临时堆放点并进行覆盖,经申报后按规定清运至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

(二)大件垃圾:主要包括床架、床垫、沙发、桌椅、衣橱衣柜、书柜、厨房用具、浴卫用具等大件生活废弃物。

处理方式:产生大件垃圾的居民或单位电话预约环卫处进行收集清运至场地。

(三)日常生活垃圾:

1.可回收垃圾(蓝色桶):可以再生循环资源化利用的垃圾,如纸制品、塑料制品、金属制品、布料等。

处理方式:由住户、单位分类投放、分类收集清运后直接进入再生资源回收系统,其中对条件成熟的封闭式小区可定时上门收集。

2.厨余垃圾(绿色桶):俗称“湿垃圾”,包括居民家庭产生的剩菜剩饭、菜根菜叶、瓜果皮核渣、动物骨骼内脏(大骨除外)、过期食品等食品类废物。

处理方式:住户、单位将收集后的厨余垃圾投放至相应分类垃圾桶内,由环卫车辆收集清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特定区域进行处理。

3.有害垃圾(红色桶):是指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可充电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过期药品等日常用品。

处理方式:住户、单位将收集后的有害垃圾投放至相应分类垃圾桶内,由环卫车辆收集清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特定场地进行处理。

4.其他垃圾(灰色桶):是指除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烟头、煤渣、卫生间废纸、纸巾、一次性餐具等难以回收以及暂无回收利用价值的废弃物。

处理方式:住户、单位将收集后的其他垃圾投放至相应分类垃圾桶内,由环卫车辆收集清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场进行焚烧处理。

三、分类要求

不同区域按以下要求执行分类:

(一)居住区域(居住小区、公寓区、别墅区等生活住宅区域):一般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二)单位区域(政府机关、事企业单位、学校、大厦等办公场所):有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

(三)公共区域(车站、公园、体育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

四、分类标志

(一)标志颜色。可回收物的标志一般采用宝石蓝色,有害垃圾采用红色,厨余垃圾采用绿色,其它垃圾采用橘黄色。

(二)标志。每类生活垃圾下设典型组分的小标志,具体标志如下:

(1)可回收物

会东官网通知,会东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插图

(2)餐厨垃圾

会东官网通知,会东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插图1

(3)有害垃圾

会东官网通知,会东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插图2

(4)其他垃圾

会东官网通知,会东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插图3

五、标志使用

(一)本标准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配使用。选用的标志应与生活垃圾种类一致,选用的小标志应与大标志相匹配。

(二)标志应按规定的名称、图形符号和颜色使用,且不应在标志内出现其它内容。

(三)在使用时应根据识读距离和设施体积确定标志尺寸,但须保持其构成要素之间的比例。

(四)使用过程中标志应保持清晰和完整。会东官网通知,会东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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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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