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县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

会东县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插图

会东县铅锌镇人民政府

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

畅通举报渠道的通告

为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采石、采砂、采矿等盗采矿产资源行为,防止山体、河道及耕地遭受破坏,深入保护全镇生态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会东县铅锌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发动群众,畅通举报渠道,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对无证开采、无证勘查、以探代采、擅自改变开采方式、不按批准矿种、超出批准矿区范围等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依法依纪从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以各类工程建设名义非法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等行为,依法依纪从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历史上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易发区、频发区、存在露头煤的偏远偏僻地区、各个时期的关闭矿井、废弃矿井等区域盗采矿产资源行为,依法依纪从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非法买卖、运输、储存民用爆炸物品及利用民用爆炸物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依法依纪从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公职人员及村“两委”干部以各种方式参与矿产资源开发牟取利益的,包庇非法开采行为或为非法开采行为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的,依法依纪从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依法执行公务,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对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强买、强卖、强迫、强占从事盗采矿产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涉黑涉恶案件,坚决一查到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是全镇人民的共同责任,欢迎广大群众举报非法盗采行为线索,严打“矿霸”“石霸”“砂霸”和“保护伞”,维护全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和生态环境安全。举报人可以通过拨打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834-5430069
                 0834-5430073
                 0834-5430370
九、受理举报单位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护举报人隐私。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会东县铅锌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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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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