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喜德县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彝区法治先锋

在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的崇山峻岭间,喜德县人民法院以独特的司法实践诠释着法治阳光照彝乡的深刻内涵。作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基层司法机构,该院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面临着语言文化差异、传统习惯法与现代法律体系融合等特殊挑战。

语言隔阂是彝区司法工作面临的首要障碍。喜德法院创新推出双语审判模式,培养既通晓彝汉语言又精通法律的专业人才,确保诉讼参与人准确理解法律程序。在鲁基乡一起土地纠纷案件中,法官用彝语详细解释《农村土地承包法》,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这种听得懂的正义赢得了少数民族群众的信任。

传统德古调解与现代司法如何有机融合,是另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该院尊重彝族传统解纷机制,将德古(彝族民间调解人)纳入特邀调解员队伍,通过专业培训提升其法律素养。在审理一起家支间纠纷时,法院邀请德古参与调解,既维护了民族习俗,又确保了调解结果符合法律规定,实现了习惯法与国家法的良性互动。

山区群众诉讼不便的问题同样不容忽视。喜德法院打造马背法庭“车载法庭等流动审判形式,近三年来开展巡回审判200余次,将司法服务送到海拔3000多米的彝寨。这种法官多跑腿,群众少走路的司法便民举措,有效解决了偏远地区群众告状难问题。

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领域,该院建立法治副校长制度,法官定期走进民族学校,用彝汉双语开展法治教育。针对彝族早婚习俗,通过典型案例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近年来县域内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案件同比下降37%。

喜德县人民法院的实践表明,民族地区法治建设既要坚守法律底线,又要尊重民族文化差异。通过构建具有民族特色的司法服务体系,这座彝乡法院正成为连接国家法律与少数民族群众的重要桥梁,为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喜德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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